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帮助因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学生顺利度过难关,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急救助工作,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疫情专项困难补助申请的方案》(2020年2月28日下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向受新冠疫情影响而产生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力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应急求助机制

(一)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20号)精神,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在核实学生相关情况后,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二)校级临时生活补助。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在核实学生相关情况后,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以上两项补助可同时申请。其他受疫情影响导致学习、生活困难需要资助的,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疫情专项困难补助申请的方案》(附件3)执行。

二、做好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本人因罹患新冠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按《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可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对于已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的,可申请代偿当年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之后每年再按照实际还款能力申请相应的还款救助。

三、解决线上学习困难

目前,学校已转入线上授课。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关注、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和困难,通过给予生活补助、流量资助或解决设备困难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

四、加强困难学生心理疏导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受助学生心理教育辅导和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在学生资助各环节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心理问题相结合,及时了解受助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干预帮扶。

学生工作部资助业务联系人:陈泽顺05927769312

附件:

附件1: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xls

附件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疫情专项困难补助申请的方案.doc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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