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31号)精神,本学年贫困生认定,全省统一切线,特别困难档48分,困难档22分,另划设一档其他经济困难档18分,其他经济困难档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现将我校本学年贫困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3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陈泽顺,联系电话:05927769312.2020-2021学年认定结果名单公示-发布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