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非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校全日制2022级、2023级学生。

二、文件执行

2023-2024第(一)学期:按2023年《学生手册--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023-2024第(二)学期:按照厦海职院〔2024〕38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三、测评程序

(一)学习文件。请辅导员在接本通知后,再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二)个人总结。学生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部分,辅导员通知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我总结,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班级测评。组织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基本素质测评,并根据所收集的加分资料,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初评结果以网络或书面形式在班级公示。

(四)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测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以网络或书面形式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五)学生工作部审定。学生工作部对二级学院提交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定。

四、报送材料

(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年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登记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三)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更是学生评优评奖、评定各项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测评。

(二)辅导员要充分利用班会、班级QQ群、微信群及时通知学生,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44月7日

附件: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doc

    2-2、(第二学期使用)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登记表XH03XS009-01.doc

    2-2、(第一学期及毕业班使用)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登记表XH03XS009-01.doc

    3、附件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汇总表XH03XS009-02.docx

    4、厦海职院〔2024〕38号关于印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pdf

    5、学生综合测评办法(H).pdf(请自行查阅2023班《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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